构成,指将一定的形态元素,按照视觉规律、力学原理、心理特性、审美法则进行的创造性的组合。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的法国后印象派塞尚,更离不开包豪斯设计对点、线、面、体等抽象艺术元素进行大量的研究。
然后,来认识一下三大构成的组成:
1、平面构成。是视觉元素在二次元的平面上,按照美的视觉,力学的原理,进行编排和组合。其主要以点、线、面为基本元素进行组合:点的大小、疏密排列;线的粗细、疏密、错觉变化;面的有机、偶然的形态……。然后运用重复、近似、渐变、发射、密集、特异等形式,将感性与理性结合。
2、色彩构成:是从人对色彩的知觉和心理出发,用科学分析的方法,把复杂的色彩现象还原为基本要素,利用色彩在空间、量与质上的可变幻性,按照一定的规律去组合各构成之间的相互关系,再创造出新的色彩的过程。
3、立体构成:也称为空间构成。是用一定的材料、以视觉为基础,力学为依据,将造型要素,按照一定的构成原则,组合成美好的形体的构成方法。现在更是作为一门研究形态创造与造型设计的独立学科,深深影响了建筑设计、景观设计、室内设计、工业造型、雕塑、广告等设计行业。
立体构成不仅仅是从二维走向了三维,还包括对材料形、色、质等心理效能的探求和材料强度的探求,以及加工工艺等物理效能的探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