课程详情
【课程简介】
经济师也称作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经济师职称,实行统一制度,由统一组织、统一大纲、统一试题、统一评分标准。
经济师中级职称也是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及居住证积分(可积100分)的,是容易通过的职称。设置两个级别:初级和中级。参加合格者,由人社部和上海人社局联合颁发相应级别、相应专业的经济技术资格合格。
报考条件:
1、基本条件: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,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(在有效期内,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),遵守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。
2、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,除具备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。
3、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,除具备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1)专科毕业,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;
(2)本科毕业,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;
(3)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,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;
(4)获硕士学位,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;
(5)获博士学位。
4、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,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。
5、实行资格办法以前,已评聘担任中、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,可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或初级资格。
管理办法:
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,方可取得资格。
培训课程:
科目:1门公共课(《经济基础知识》+1门专业课
财大开设专业:工商管理、金融
用书:
统一标准教材,新版经济师用书。
查询及领取:
1、一般在后两个半月,考生可于上海市职业能力院网站"查询"栏目查询。单不另行发放,考生如有需要,请于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。
2、领证时间为公布后两个月左右,地点为相应确认点。请考生届时关注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。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