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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项目介绍】
2006年6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(沪府办发〔 2006 〕 18 号),转发上海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《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意见》,《营养指导师》被列入本市首批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的28 个职业(工种)之一。
由于生活方式转变引起的慢性疾病日益增加、某些微量营养素摄入不足等问题严重地影响着城乡居民的健 康。城乡居民需要膳食营养指导,儿童青少年需要充足而平衡的营养供给,临床病人需要摄取特制的治疗膳食, 营养知识需要在大众中普及
国家正在拟订的《营养条例》中将规定:社区、幼儿园、学校,应配备营养指导人员,进行日常的营养咨 询和健康干预;企事业食堂、餐饮单位,菜肴应由厨师在营养指导人员的指导下配制,两者共同完成对食谱的 搭配、调整等工作。
2008年五加一培训推出营养指导师闵行地区内政府补贴培训,闵行户籍、闵行企业内工作、非沪籍在闵行 交纳综合保险人员可享受 50%-100% 的政府补贴。
【入学条件】
营养指导师四级
1 、持有高中或同等学历(含职校、技校、中专)的毕业证书;
2 、持有 《中式烹调师》、《西式烹调师》、《养老护理人员》、《保育员》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证书。
营养指导师三级
1 、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后,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两年以上;
2 、持有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两年以上。
相关职业:医生、护士、药师、中小学卫生教师、幼儿园保育员、食品加工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、社区保 健人员、敬老院 / 老人院保健人员、宾馆、饭店营养配餐人员、保健食品销售
【课程设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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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养指导师(四级) |
营养指导师(三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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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营养与健康 · 能量、蛋白质、脂类 · 碳水化合物 · 水、脂溶性维生素和矿物质 · 动物性食物的营养价值 · 植物性食物的营养价值 · 食物成分表 · 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· 食谱编制和膳食调查 · 餐饮卫生要求与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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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营养与健康和食物营养价值评价 · 营养强化食品 · 食品污染的识别及其防制 · 各类食品的卫生要求 · 食品的合理储存 · 特殊人群营养需要(如孕妇,婴儿,青少年,老年人) · 营养状况的体格测量 · 食物中毒及其预防 · 饮食行为与健康 |
【师资队伍】
聘请 高校内 教授级专家,国家高级营养师、标准研发专家联合授课,高合格率保障
【政府补贴条件】(满足其中一条克享受 50% 政府补贴)
1 、闵行户籍;
2 、在闵行区域内的企业工作;
3 、非沪籍学员在闵行工作并交纳综合保险(闵行户籍失业人员可享受全额政府补贴)
【颁发证书】 参加培训结束后,学员参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鉴定考试,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国家 《营养指导师(四级)》职业资格证书
【报名须知】
1. 报名手续:持本人身份证(原件、复印件)、学历证书(原件、复印件)、单位工作证明以及 1张2寸、 1张1寸的照片; |